关于公开征求对《安徽省社会救助对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3-08-21 00:00
截止日期:2023-09-21 00:00
征集状态:
已结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制度,健全我省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相关要求,安徽省民政厅牵头制定了《安徽省社会救助对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建言献策、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
信函请寄至: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邮政编码:230022,并在信封上注明“社会救助对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征求意见”字样。
传真请发至:0551-65606267。
电子邮件请发至:272107847@QQ.com。
联系人:郭娜娜,联系电话:0551-65606286。
附件1:
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救助对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
《安徽省社会救助对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docx
安徽省民政厅
2023年8月21日
征集结果: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制度,健全我省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安徽省民政厅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21日在官方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公众对《安徽省社会救助对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截至2023年9月21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