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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27-2/202512-00006 信息分类: 省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12/15
名  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G50沪渝高速公路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广德北互通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文  号: 皖政秘〔2025〕172号 关 键 词:
号: 00298627-2/202512-00006 信息分类: 省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成文日期: 2025/12/05
发文机关: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15
标  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G50沪渝高速公路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广德北互通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25〕172号 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G50沪渝高速公路
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广德北互通
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号: 默认 超大 打印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G50沪渝高速公路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广德北互通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519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G50沪渝高速公路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广德北互通设站收费,由安徽省广宣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站名为“广德北收费站”(位于K216+200m处)。

二、广德北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G50沪渝高速公路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皖政秘〔202511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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