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天长至天柱山高速公路
无为至安庆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天长至天柱山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5〕21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长至天柱山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设站收费。全线设5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牛埠收费站”(位于K29+932m处)、“陈瑶湖收费站”(位于K51+600m处)、“项铺收费站”(位于K75+955m处)、“枞阳收费站”(位于K91+918m处)、“巨石山收费站”(位于K112+300m处);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费。
二、收费经营期限30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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