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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生育并发症包括哪些
来信人:
杨**
来信时间:2024-11-13 12:30
请问医保报销中的生育并发症包括哪些?羊水过多过少属于吗
回复
回复部门:黄山市好博体育
回复时间:2024-11-14 11:33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黄山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好博体育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实行“按例定额补助”,具体包干标准为: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18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1500
元。
2.剖宫产:三级医院35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2800元。
3.多胞胎:每多生1胎, 自然分娩增加600元,剖宫产
增加1200元。
4.流产:妊娠3个月以内流产:每例补偿600元。
5.引产: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引产的,每人补偿
800元;异常妊娠7个月以上引产的,每人补偿1200元。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 (含剖宫产)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分娩时有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的,按照普通住院政策报销,是否为生育并发症需由主治医生认判定。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好博体育具体联系0559-258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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