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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收取问题及异地就医大病医保报销问题
来信人: 黄** 来信时间:2025-03-10 11:09
新农合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收取问题及异地就医大病医保报销问题来信人: 黄** 来信时间:2025-03-06 10:22 1、父亲是南陵县新农合医保,于2025年1月10日,2月3日,2月6日,3月5日四次在浙江省肿瘤医院住院治疗(已办理异地备案和门诊慢特病),其中1月10日和2月6日为放化疗治疗,2月3日和3月5日为其他治疗,但是1月10日/2月3日/3月5日结算收取了3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0元,请问这个合理吗?当地医保给的答复是:放化疗住院只收取一次起付线,其他不同类型住院治疗每次都要收取起付线。如果是这样,还有什么可以报销呢?如果我当次住院未达到2000元,不就是一分钱都报销不了,和全部自付有什么区别? 2、父亲异地就医2025年住院自付已达16000以上,门诊自付已达2000元以上,合计已远超15000元大病医保报销起付线,但是仍没有大病医保报销,当地医保答复:我是在浙江直报,参照这边这边目录,然后按照南陵的报销比例报销。当地查询说我现在算进大病的钱是9000多,现要求给予大病医保目录供查询。 另要求南陵县好博体育上一级相关单位给予上述相关问题的答复,已咨询过当地医保,解释不能让人信服。谢谢!
回复
回复部门:芜湖市好博体育 回复时间:2025-03-12 09:31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新农合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收取问题及异地就医大病医保报销问题”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收取问题。

根据《好博体育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9号)文件,参保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根据《好博体育关于统一全省多疗程住院病种医保结算流程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26号)文件,全省统一将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5类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按“多疗程住院”待遇政策执行。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按此类疾病规范疗程住院治疗的,只收取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

经了解,您父亲参加了2025年度南陵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已在浙江省肿瘤医院住院四次并跨省直报,其中2025年1月10日是首次住院放化疗收取住院起付线2000元,2025年2月6日您父亲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按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特殊慢性病第二次住院放化疗,所以按“多疗程住院”待遇政策执行,未收取起付线。2025年2月3日和2025年3月5日住院是常规住院,非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规范疗程住院治疗,故分别收取了住院起付线2000元,属于政策性规定,希望您能理解并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医保工作。

二、关于异地就医大病医保报销问题。

根据《好博体育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9号)文件,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个人自付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1.起付线。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

2.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万元—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万元—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省外异地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3.年度支付限额。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基金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医保〔2022〕107号)文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医保目录内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行支付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基本医保起付线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2025年3月11日11点20分,工作人员电话跟您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您表示已经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局医保中心,电话:0553—6823360。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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