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整合产科、麻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5-09-04 17:01 来源: 价格招采处浏览量: 【字体:  

一、背景依据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好博体育印发的产科类、麻醉类、中医骨伤及中医特殊疗法类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结合我实际,经多次专家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关于规范整合产科、麻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拟于文件印发之日40天后正式执行预留时间供各市联动制定本地区项目价格该通知于2025年3月26日至4月24日(共30日)在省好博体育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省卫健委、各地市好博体育、省属公立医院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依据国家好博体育意见及征求意见完善通知内容后,经集体审议通过后于8月19日印发。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整合项目

规范我产科类、麻醉类、中医骨伤及中医特殊疗法类、辅助生殖冷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设立产前常规检查”“局部麻醉费(局部浸润麻醉)连续镇痛”“手法整复术(关节脱位)”针刀(钩活)疗法”“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等57个价格项目,确定我省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停用“胎儿镜检查”、“全身麻醉”、“小针刀治疗”等76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明确医保支付范围。

组织专家讨论,总体上按“平移原项目支付政策+新设项目暂不纳保”的原则确定项目支付类型。将“产前常规检查”等44个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中医复位内固定术”等31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连续镇痛”等13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胎心监测(远程)”等13个项目按照丙类管理。

(三)确定项目价格。

按照项目对应关系,以全省现行项目执行价格水平为基础,综合考虑整合前后项目的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要素,对整合后项目提出价格建议。一是对于整合后一对多的项目,平移原价格;二是对于计价单位不一致的,换算后再衔接原有价格;三是无整合前对应项目的,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给出价格建议;四是与牵头省份及周边地区价格保持合理衔接。

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衔接。

2)稳妥推进落实。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本地区的项目价格,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加强对医疗机构项目对应、费用结算的指导。

3)规范服务收费。各有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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