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整合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反馈情况
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2日通过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人次反馈意见。其中1人次反馈意见表示对该工作的支持与肯定。另1人次反馈意见主要是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组织/体液/细胞冷冻续存(辅助生殖)、单精子注射、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等项目计价单位不合理,价格高于沪苏浙。
经研究,未采纳反馈建议。理由如下:一是此次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计价单位均按国家好博体育《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3〕96号)要求执行。二是目前沪苏浙尚未完成辅助生殖类项目整合及价格拟定,我省征求意见稿中项目内涵、计价说明均与沪苏浙辅助生殖项目不同,无法进行合理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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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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