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3家定点医疗机构省直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5 17:31信息来源:安徽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 【字体: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解除合肥美奥口腔医院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省直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12152025121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向省级医保经办部门反映(电话:0551-62653671)。

 

附件:拟解除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单位名单

 

 

 

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1215


附件

 

 

拟解除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单位名单

序号

区划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机构性质

解除原因

1

合肥市蜀山区

合肥美奥口腔医院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A

营利性

机构主动申请

2

合肥市庐阳区

合肥庐阳美奥口腔医院

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54

营利性

机构主动申请

3

合肥市庐阳区

合肥融顺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海棠门诊部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海棠别院3幢商111

营利性

机构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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