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3家定点医疗机构省直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示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解除合肥美奥口腔医院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省直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向省级医保经办部门反映(电话:0551-62653671)。
附件:拟解除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单位名单
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拟解除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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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划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机构性质 |
解除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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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肥市蜀山区 |
合肥美奥口腔医院 |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A座 |
营利性 |
机构主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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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肥市庐阳区 |
合肥庐阳美奥口腔医院 |
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54号 |
营利性 |
机构主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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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肥市庐阳区 |
合肥融顺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海棠门诊部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海棠别院3幢商111 |
营利性 |
机构主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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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3401040270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