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凤台:“医”有行动 “药”有保障
为切实满足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合理购药需求,同时防止“囤药”“倒药”“人情药”等现象发生,淮南市凤台县医保部门及时为全县定点药店阶段性调配部分药品,确保城乡居民疫情期间用药得到保障。
纳入范围“广”。全县所有定点药店均纳入防疫药品调配范围,实行自愿接受调配原则,一年内受到医保部门处理处罚或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定点药店暂不安排药品调配。
调配数量“准”。按年度医保结算额占比,分为三个等级,确定每家药店所在等级的调配药品数量标准。同时适当兼顾区域人口数。
实名购药“真”。售药时,药店工作人员认真查看并登记购药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代购药品的,需同时提供和登记购药人和代购人身份证信息。每人限购三天以内的用药量。
社会监督“全”。为防止售药期间出现不依规操作、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凤台县医保部门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以及医保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疫情期间药品销售的监督工作,确保特殊时期在“药”有保障的前提下,监督更完善、更具体、更细致。
从严处罚“狠”。定量调配药品期间,定点药店严格落实实名限量购药规定,如实登记上传销售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囤积惜售、优亲厚友等区别对待群众购药行为的,立即停止药品调配。并视情况,依据定点服务协议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定点服务协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推荐站点
皖公网安备3401040270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