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向医保吐吐槽”留言办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医疗保障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省委“民声呼应”工作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多措并举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5月12至6月12日,“我向医保吐吐槽”活动累计收到网友吐槽留言1315条,办理结果满意率99.8%,取得阶段性成效。省好博体育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保留“吐槽”专栏,持续开门纳谏,6月13日至9月12日,办理网友吐槽留言756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6月13日至9月12日,局长信箱共收到留言756条,按照留言类别分类咨询类598件(占比79.1%)、建议类58件(占比7.7%)、求决类55件(占比7.3%)、投诉类45件(占比6.0%)。无逾期答复件,答复率100%,满意率97.1%(评价不满意22条),答复效率较高的有淮北市好博体育。
6月13日至9月12日,办件量较多的有合肥市好博体育(284条)、芜湖市好博体育(53条)、省医保中心(47条)。
二、存在问题
一是回复质量不高。有的答复简单或只提供初步答复,没有后续补充的完整回复,有的答复表述不够准确。
二是解决措施不实。针对群众提出的部分求决类诉求,只重解释不重解决,只提供简单的政策咨询,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的办法不多。
三是答复效率下降。期间平均办理时长2个工作日,与“我向医保吐吐槽”1个工作日答复相比,回复效率有所下降。
四是服务意识不够。部分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如反映部分市医保服务热线无法拨通问题,至今仍然经常占线,无法拨通。
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全省医保系统“民声呼应”办理机制,切实做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一是高度重视。持续将微信公众号“吐槽”专栏作为医保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途径。二是强化解决。落细落实“六快”工作机制,确保把情况摸清、把原因找准、把措施落实。三是优化服务。聚焦群众反映医保经办服务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创新办理方式方法、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四是及时总结。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分类研判,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强化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我向医保吐吐槽”回复摘录
好博体育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我向医保吐吐槽”回复摘录
【网友留言】
淮北市张先生留言:皖北煤电集团多数职工在省外工作,迫切需要淮北市开通定点零售等药店,请求能开通异地定点零售药店。
【办理情况】
经了解,其为淮北市在职职工,长期被公司外派到山西省临汾市工作,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手续,在省外药店无法使用社保卡结算。在安徽可无需备案直接在省内各地级市定点药店使用社保卡购药。目前,异地医保跨省购药在山西省药店尚未普及使用。其可将在临汾市药店现金购药发票留存后邮寄至淮北市医保中心办理冲账业务。
【网友留言】
铜陵市邓先生留言:其经医院确诊患有强直性脊柱炎,现需要办理慢性病卡,如何通过皖事通APP直接线上办理?需要哪些证明资料?
【办理情况】
根据《好博体育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36号)相关规定,强直性脊柱炎慢性病认定标准为:一是出现3个月以上腰背痛、晨僵、脊柱活动受限等症状,活动后疼痛可缓解,但休息不能减轻;腰椎在前后和侧屈方向活动受限;胸廓扩展范围小于正常值。二是影像学检查:双侧瓠骼关节炎2-4级或单侧懺骼关节炎3-4级;或人类白细胞抗原B27测定(HLA-B27)阳性。三是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或风湿专科门诊确诊。申请慢特病认定的方法有:一是通过皖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等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线上申报。二是携带相关材料通过乡(镇)、村(社区)等各级医保代办点和县政务中心一楼医保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申报。三是通过枞阳县人民医院或枞阳县中医院两家慢特病认定医院直接申报认定。四是将相关认定材料直接邮寄枞阳县政务中心一楼医保综合窗口,经办机构每个月将组织慢特病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网友留言】
芜湖市王女士留言:其母亲为无为市低保居民,缴纳新农合医保,现肺癌晚期,是否为医疗救助对象,该怎么申请?
【办理情况】
经查询,其母亲为无为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低保救助对象,已申请“恶性肿瘤”慢特病。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医保〔2022〕47号)第六条规定:救助费用主要覆盖救助对象一个年度内,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及门诊慢特病费用。未按规定转诊的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其母亲为低保救助对象,若选择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应待遇保障政策,若选择芜湖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方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医疗救助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75%的救助比例直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50000元。申请转诊备案需要:1.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提供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办理异地长期居住。2.由无为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提出转诊意见,并填写转诊转院材料。
【网友留言】
省直参保李女士留言:2023年6月22日,其在合肥市口腔医院就诊,结算时在窗口选择“安徽省省本级”医保码进行刷码结算时,一直提示连接失败,无法使用省直电子医保码结算。
【办理情况】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信息平台统一生成,省本级电子凭证未及时同步更新,目前已为其在医保信息平台进行电子凭证上传同步,并且联系了合肥市口腔医院。院方已同意为其重新结算6月22日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请于6月30日前到合肥市口腔医院进行结算。
【网友留言】
铜陵市李先生留言:本人在2007年至2011年在铜陵市瑞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上班,正常缴纳养老及医保,医保只显示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的缴费信息,前期的医保信息怎么没有了?
【办理情况】
经核实,其从2006年11月至2011年6月参加了铜陵市医疗保险。其中2006年11月至2010年2月在铜陵瑞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参保缴费,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网上无法显示全部参保缴费记录系原铜陵县医保信息系统与铜陵市医保信息系统不兼容导致。结合铜陵市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新上线要求,将尽快清理合并类似数据,完善相关参保人员参保信息,避免给参保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困扰。目前已将其参保信息按规定完成合并。
【网友留言】
黄山市朱先生留言:其父母黄山市医保,已退休,现长期居住合肥。其母亲于2023年5月查出冠心病,30日入住合肥市省立医院南区做支架手术,现已出院。6月18日在皖事通提交慢性病门诊报销申请,现已20多天还没审核下来,请核查。
【办理情况】
经核查,其于2023年6月18日在皖事通上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的普通慢性病种冠心病至今未办理成功。慢性病办理所需时间要20个工作日,且需随机分发至3个临床医学专家认定。经系统查询,其母亲慢性病凭证初审已通过。
【网友留言】
合肥市张先生留言:今年刚刚毕业大学生,在合肥缴纳的大学生医保,请问在就医时因为系统不稳定,医院缴费窗口无法直接进行报销,自费的费用后续该如何进行报销?
【办理情况】
根据《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合政办﹝2021﹞21号),在校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按照50元/人标准由学校统筹包干使用,学校可以按学年进行保障,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基本普通门诊和大额普通门诊待遇。新华学院采用大学生普通门诊包干形式,专款专用,为在校生购买商业保险,当年度参保学生由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医保政策进行门诊报销。经了解,安徽新华学院明确其就诊费用由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合肥市医保相关政策进行报销。同时,学校将加强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依法依规保障大学生的医保权益。
【网友留言】
六安市孟先生留言:如何报销拔牙相关费用?
【办理情况】
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皖医保办发〔2018〕10号)和《好博体育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的通知》(皖医保办发〔2022〕5号)规定,乳牙拔除术、前牙拔除术、前磨牙拔除术、磨牙拔除术、复杂牙拔除术、阻生牙拔除术等项目属于医保支付项目,可以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或参保地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可按《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进行报销。
【网友留言】
合肥市董先生留言:有个员工医保重复参保,每次扣费双份,需要怎么操作才能更正参保信息。
【办理情况】
经核实,该员工(不同身份证号)在合肥市金俊浩食品有限公司缴纳了两份2023年5月份职工医疗保险。2023年6月合肥市好博体育窗口工作人员收到其材料后,已将该员工账户修改为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两个账户内的医保年限和个人账户都已合并。
【网友留言】
蚌埠市张先生留言:因交通事故我方全责,无他方责任,请求将自己的医疗费用参照正常疾病有关规定报销。
【办理情况】
依据《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医保发〔2022〕6号)规定:交通事故所致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网友留言】
滁州市刘某某留言:一般诊疗费10元感觉太贵,请问是否有依据?
【办理情况】
根据滁州市医疗保障局、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滁州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2版)的通知》(滁医保发〔2022〕32号)文件规定:“一般诊疗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收费价格最高10元/次。方便门诊诊察费,指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收费价格最高1元/次”。经核实,其本次在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是单纯购药,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收取方便门诊诊察费,不应收取一般诊疗费。天长市医疗保障局已督促城南卫生服务中心退回一般诊疗费10元;同时,要求城南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学习,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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