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省内大病无异地” 政策升级

发布日期:2025-09-02 17:01信息来源:待遇保障处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持续推动中央及省委各项改革举措走深走实,引领省直机关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安徽省直机关工委联合安徽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共同打造《为民惠企政策在身边——省直机关处长讲政策》专栏节目。


本期嘉宾好博体育待遇保障处处长 李妮

本期主题: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节目。为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省自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惠民效能,我省自今年7月起优化该政策,实施“两增加一调整”,也就是增试点病种、增试点医院、调整待遇政策。今天我们邀请到好博体育待遇保障处处长李妮,介绍下具体情况。


李妮:大家好,“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是我省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出的一项惠民举措。就是指参保群众在患有肾衰竭等重大疾病时,选择在省内试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受异地就医转诊备案限制,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可以享受与参保地市属三级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


主持人:患有哪些疾病可以享受“省内大病无异地” 保障政策?


李妮:2022年10月1日,我省首批确定了7个试点病种,分别是: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今年7月1日,又新增了复杂先天性心脏病、血液系统疾病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心脏移植3个试点病种。

选择这10个病种主要是基于省内医疗技术能力的提升和参保群众的实际需求,在当地没有治疗条件,但省级大医院已经具备了良好的诊疗技术和条件,同时这些病种的医疗费用较高,患者如果去省外异地就医,来往奔波吃住行,加上医疗费用支出,负担相对较重,实施“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可以让更多大病患者在省内就医时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主持人:有哪些试点医院呢?


李妮:为保障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权益,兼顾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布局,首批遴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安徽省胸科医院等6家省属医院,今年又将具备条件的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上海曙光医院安徽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上海仁济医院安徽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安徽医院等7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新增纳入了试点医院。目前执行“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的医院增加到13家,意味着患有10种试点疾病的参保群众在省内就医有了更多的选择,足不出省即可享受高水平诊疗和倾斜的医保报销政策。


主持人:患者就医过程中需要垫资吗?


李妮:参保群众患有10个试点病种疾病,在试点的13家医疗机构就医,不受办理医保转诊转院手续限制,在出院时可直接享受医保联网直接结算待遇,也就是只需要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不需要跑腿垫资。


主持人:推动大病重病在省内解决,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好的,谢谢李妮处长的介绍。更多政策解读信息,我们将在安徽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安徽视讯、安徽交通广播新浪微博同步推出。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的节目。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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