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省内重要和跨省市界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处长: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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