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安徽省四级、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三版)》(皖民养老字〔2025〕33号)有关规定,经养老机构申报、市级民政部门初评、专家组实地考核评估、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等程序,本次拟将合肥市包河区振亚颐养长者照护中心等14家养老机构评定为安徽省四级、五级养老机构,安徽乐年庐阳记忆养老院等抽查复评机构继续保留四级等级并维持原等级有效期不变,现公示如下。
一、五级养老机构
1. 合肥市包河区振亚颐养长者照护中心
二、四级养老机构
1. 蒙城县鸿福老年公寓有限公司(蒙城县鸿福老年公寓)
2. 天长市海帝老年公寓
3. 安徽淮海实业集团相王现代服务有限公司(淮海康养中心)
4. 蚌埠城投康养中心
5. 万兴悠然居老年公寓
6. 安徽如龙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安徽如龙颐养院)
7. 霍邱县爱心老年公寓
8.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养老院
9. 合肥凯溪养老院有限公司(合肥凯溪养老护理院)
10. 蚌埠市禹会区天洋老人医养护理中心
11. 蚌埠市蚌山区金色晚年护养院
12.合肥九久夕阳红庐阳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合肥九久夕阳红庐阳苑养老院)
13.桐城市仁爱医养院有限公司(桐城市仁爱医养院)
三、抽查复评机构
1.安徽乐年庐阳记忆养老院
2.淮北市相山区朝阳老年公寓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省民政厅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601185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发展中心(邮编:230022)
安徽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7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