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本周重要政策(2025年12月20日)
政策速览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G50沪渝高速公路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广德北互通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马鞍山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望(江)东(至)长江大桥北岸连接线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安徽“真金白银”赋能文化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的通告》
安徽多部门联合实施现代服务业专项担保计划
0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G50沪渝高速公路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广德北互通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G50沪渝高速公路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广德北互通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同意G50沪渝高速公路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广德北互通设站收费,由安徽省广宣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站名为“广德北收费站”(位于K216+200m处),自开通之日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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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G50沪渝高速公路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广德北互通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0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马鞍山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马鞍山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原则同意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马鞍山段收费经营期限30年,即从2015年12月31日至2045年12月30日止。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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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马鞍山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0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望(江)东(至)长江大桥北岸连接线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望(江)东(至)长江大桥北岸连接线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原则同意望(江)东(至)长江大桥北岸连接线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30年,即从2015年12月30日至2045年12月29日止。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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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望(江)东(至)长江大桥北岸连接线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0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同意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由安徽省五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全线设4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东刘集收费站”(位于K21+400m处)、“固镇南连城收费站”(位于K47+155m处)、“双桥集收费站”(位于K92+113m处)、“蒙城北收费站”(位于K117+013m处)。收费经营期限暂定5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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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安徽“真金白银”赋能文化高质量发展
近日,我省印发《关于支持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涵盖财政、金融、税收、产业、科技、土地、人才、收入分配、社保医疗等体系化政策,“真金白银”赋能文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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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的通告》
12月15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通告,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自2025年12月20日起,可办理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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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安徽多部门联合实施现代服务业专项担保计划
为着力破解服务业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现代服务业领域小微企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实施现代服务业专项担保计划。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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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000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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